山科大拟招生7800人 本科增200人专科减500人

2010-04-09 04: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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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刘雪莲)  8日,山东科技大学公布2010年高考招生章程,报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学校签订招生协议。学校2010年计划招生7800人,与2009年相比,本科增加200人,专科减少500人。

    据悉,在高考录取中,学校普通文理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学校联系,草签协议 。报考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学校签定招生协议 ,入校后由学校联系煤炭企业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按照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报考、录取,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学校2010年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理工类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3600元/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3400元/年,热门专业的学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上浮10%。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6000元/年,外语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4800元/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名学生500至1200元/年。

    对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明确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 10个月计算。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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