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超市标价与卖价不符 消费者可留发票维权

2010-08-10 00: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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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价格与标价不符合



    市民李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8月7日在山东路家乐福购买了四个地漏宝,买的时候标价牌上标明搞活动,现价9.9元,等到收银台付款的时候却是19.9元,回家后第二天才发现这个情况,超市负责人当时承诺按照差价20倍赔偿,超市结果发现消费者购买了四个后又反悔了。就此事,超市温经理表示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价格标签,超市管理有待加强。

    经常出现价格标签差错

    “8月7日我在山东路家乐福买了四个地漏宝,当时上面写着搞活动价格标签是红色的,现价9.9元,买回家后也没看,等到第二天拿出发票一看,地漏宝的价格怎么变成19.9元了?当时就是看着搞活动促销才买了这么多,谁知道付款的时候又出现问题。”市民李女士很无奈地告诉记者,8月8日来到家乐福客服处询问,工作人员态度一直很好,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等一位值班经理出来问李女士打算怎么解决,需要赔偿多少时,李女士表示要赔差价的二十倍,谁知值班经理竟然一口答应了,等李女士表明自己买了四个地漏宝应赔偿800元时,超市表示只能按照一个来计算,他的权限只能赔200元,最后两人没有谈拢。李女士很恼火地告诉记者:“我并不是为了要这个赔偿,关键是超市答应了赔偿金额后又反悔,让我很无奈,要么就不答应我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再商量,谁知超市一上来就答应了,一听是四个就又不干了,这个落差太大,我很无奈。”记者来到山东路家乐福客服台前,刚买完东西的王大姐告诉记者,她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买过两条花短裤,标价和实收价差了近四元钱,消费者如果不看发票根本发现不了,白白地多花了冤枉钱,超市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原因是未及时更换标签

    家乐福工作人员温经理向记者解释说:“这件事情主要是由于我们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调整价格标签,原来是搞活动的,价格有优惠,活动期满后电脑上调整了价格,但是超市内没有及时更换标签,等消费者到收银台付款的时候是按照电脑上的价格支付的,对于此事我们超市正在积极处理中。”温经理告诉记者,超市在管理上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超市已经与李女士沟通过,当时刚开始双方没有协商成功,主要是因为处理的值班经理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了四个地漏宝,只说了赔偿的最高额度,当消费者提出购买了四个就应该赔偿四个的费用时,由于数额太大,超市没有这个权限。温经理说:“我们提供的赔偿金额已经远远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赔偿额度,当时沟通的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目前正在协商中。我们不能因为工作中的一点差错就要赔偿太高的数额,事情会妥善处理的。”下午李女士打来电话告诉记者,家乐福已经给解决问题了,超市赔偿了产品的全额价款,并按照四个地漏宝差价的五倍给予了赔偿,超市方表示这是能够做出的最大赔偿。

    消费者可保留发票维权

    据12315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李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返还价款,或者要求退一赔一,消费者要求差价的20倍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解决的方法主要是商家和消费者协商,以前也出现过类似投诉。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要看清楚产品价格,交费时看清发票上的金额,保留好购买发票。

    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的此种行为属于明码标价不符,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出现价格问题,消费者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消费者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凭证和相关证据,本部门接到电话举报后会进行相关调查,如果商家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本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罚。 文/图 见习记者 李晓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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