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首先要免受权力的伤害

2010-11-08 11: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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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义昆  

    每年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记者被称作“无冕之王”,但近年来,“记者维权”这个问题却被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及:有记者采访时被扣留了、采访设备被抢被砸了,采访后被打击报复了、被网上通缉了……1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表示,新闻记者正面临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也坦言,记者维权仍有一定难度。(11月7日《羊城晚报》)  

    记者需要维权吗?答案是肯定的。早在2003年,中国记协维权委就曾对九个省区市的16个城市进行了调研,在收回的各级媒体共1476名记者的问卷中,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2010年,更是记者饱受侵害的一年。在记者节来临之际,反思“记者维权”问题,无疑很有必要。

  今年8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采访时说,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是的,在信息公开、民意疏导的过程中,媒体是一座无法替代的桥梁。媒体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使得各种信息和观点能够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对某一事件全面、真实地再现。

  悲哀的是,记者在采访时,不仅常常遭遇私人暴力,也屡屡遭受公权暴力的伤害。而且,相较于私人暴力而言,公权暴力对记者的伤害无疑更大;维护记者权利,首先要保障记者免受权力的侵害。

  其实,对于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一些政府官员是了然于胸的,但是由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羁绊,一些官员却往往会将媒体的作用抛诸脑后,生怕媒体影响了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各种社会问题,官员们往往会采取鸵鸟政策,或者滥用权力封杀媒体,甚至随意抓捕记者。

  2010年,记者的一系列遭遇表明:对于舆论监督,我们不仅应该向官员普及常识,也要加强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包括具体的问责制度。唯此,舆论监督才能持续,才不会为权力所左右;记者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才会免遭公私暴力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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