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验出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 宣传资料不能当买房标准

2011-07-28 11: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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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房验出质量问题可否退房?

  市民于先生:两年前我买了一处新房,当时买房时没有看出什么问题,就付了款并签订了合同。前不久验房时发现有漏水和渗水的现象,陪同验房的物业也承认是地下防水没有做好。后来开发商经过补救但并未奏效。现在房贷已经还了两年,但我想退掉这套房子可以吗?

  山东青泰律师事务所于钦杰律师:根据房屋质量相关规定,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影响购房者居住,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在买房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和其他附加损失,应由开发商补偿和赔偿。

  宣传资料可否作为买房标准?

  市民陈先生:我购买了一套带有精装修的房子,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上称赠送部分家具。但是签合同时,开发商称我已享受了其他购房优惠,不再享受赠送家具的活动。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宣传资料不是正式合同,且一般解释权归活动执行方所有。由于开发商本身提供的赠送家具承诺并不属于强制性消费,而且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对此问题予以说明解释,陈先生如果不同意开发商的此种做法,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者拒绝签订合同。记者 王晓美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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