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者服刑3年:司法环节集体沦陷

2011-09-05 09: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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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义昆  

    河南智障者吕天喜失踪三年,三年后家人却突然接到三门峡监狱的电话,称其刑期将满,让来接人回家。吕天喜犯了什么罪?怎么会在监狱里?入狱前走法律程序时家人为何一无所知?今年34岁的吕天喜,释放证明书上却写着:兹有田星,男,1958年1月1日生。家属称,其在狱中的资料全不符实,怀疑吕天喜是被人弄去顶罪了。  

    笔者一直以为,这世上有两种事情最无耻:一是把正常人当精神病人,另一个则是让智障者去当黑劳工。现在看来,笔者错了。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看着吕天喜的照片,听着他与记者的谈话,你会发现,他可能只有两三岁的智力。遗憾的是,这位自小智力不正常,三里五村都有名的智障者,却在监狱里待了三年,直到被莫名其妙的家人接回。这是何等荒诞!

  “智障者刑满出狱”,不仅伤害了智障者吕天喜,也是当地司法系统的耻辱。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无自主行为能力的人无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智障人吕天喜却能经过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多个部门的重重把关,“顺利”服刑三年,这的确算得上司法领域的一个奇迹。

  吕天喜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9月2日,洛阳市政法委给大河网发来回复称:成立了由公检法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调查组,对案件的批捕、起诉、审判、收押等各环节进行彻查。如果确实存在执法过错,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吕天喜案件启动再审程序,由西工区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吕天喜是否存在智障进行司法鉴定。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回复难以令人乐观。

  智障者吕天喜之所以会入狱三年,本身便可能是洛阳当地公检法“合谋”的结果,现在由他们自己调查自己,会给吕天喜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吗?这让人怀疑。吕天喜案迷雾重重,甚至连姓名、出生年月都有谬误,实在有“顶包坐牢”的嫌疑。商丘赵作海案件曝光之后,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曾要求河南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在笔者看来,吕天喜案恐怕至少也应由河南省政法委负责调查。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与赵作海案一样,吕天喜案同样也会极大地伤害河南司法系统的公信力。还原事件的真相,这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不仅是要给吕天喜一个交代,也是公众应该得到的回应。冤假错案的一再发生,不断暴露着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警察权力如何受到约束和监督、检察院应该扮演何种角色 、如何架构合理的法院体系、如何改进审级制度 、如何保证司法独立、如何追究司法人员的责任……是的,与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一样,吕天喜案的教训也不能止于个案,它暴露的这些问题,应该通过司法改革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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