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今年4月,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白水县与影视明星许晴签约,确定其为白水苹果形象代言人。当地宣传部门称,许晴的代言费用属商业机密不便透露,此次宣传费用总计1200万元,包括代言费、央视宣传费、高速户外广告费等。(10月19日《郑州晚报》) 白水县耗巨资请许晴代言做苹果广告到底值不值,还得看广告效果。虽然当地政府把许晴的代言费视为“机密”,但按照行情来推算,许晴的代言费应是一个不菲的数字。至于这个广告的效果,白水县果业管理局局长称,明星代言、广告宣传给白水苹果招商引资带来了不小的收益。但事实上,许晴的代言并没有给果农带来官方期待的利益和实惠,很多果农对耗巨资请明星代言苹果持质疑的态度。
白水县推介本地苹果的初衷固然可以理解,但其推介方式有点欠妥。地方政府不是财大气粗的商家,地方的广告费最终要由纳税人支付。另外,地方政府给农产品做的广告带有半商业半公益的性质,这决定了地方政府不能像商家那样大把花钱进行宣传,而应该精打细算、注重实效,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实现最大的投入产出比。而白水县作为一个贫困县,更应该厉行节约,把有限的钱花在农产品宣传的刀刃上。不问效果、一味花钱“追星”的农产品广告,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浪费。
仅凭一个许晴,不能让苹果“红”起来,白水县要想宣传推介本地苹果、提升竞争力,还需在广告之外下工夫。比如,帮助农民熟练掌握苹果管理技术,引导农民创新苹果生产模式,进而提升苹果的产量和质量;发展果农专业合作社,培训扶植经纪人队伍,增强果农的议价能力和销售能力 ;开通苹果销售绿色通道,降低苹果销售成本……白水县如果能把巨额的明星广告费花在这些环节,效果或许会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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