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出台最低租住标准 廉租住房12月份配租

2011-10-26 05:0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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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25日讯(记者 王爱科) 自今年2月1日住建部出台法规严查群租以来,因为岛城一直没出台“最低租住面积标准”,在查处群租行为时无法依法处罚。25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做客民生在线时提到,本市拟出台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

  10月25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做客民生在线,就市民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及群租等话题与网民交流。“我住在大尧三路28号,小区内群租的特别多。”一位市民说,房屋租赁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对地下室群租的问题予以清查,但楼上的群租户却始终没有依法处理。

  “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需严格依据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判断某‘群租’房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杜本好说,因本市尚未出台“最低租住面积标准”,所以对部分违规群租问题,在依法查处时有一定难度。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积极进行报批,推动出台本市的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

  今年推出的两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都已经先后组织申购,已取得廉租房申请资格的从什么时候开始配租?杜本好介绍,按照廉租住房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南区廉租住房摇号工作由市南区政府依据本区域具体情况安排,拟于今年12月底安排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摇号工作,届时,将对外公开发布配租公告。其余区市的廉租住房预计也将在12月份由各区负责安排配租。

  “限价房5年内不能卖,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一位市民担心地问,限价房当回迁房是否也要受此政策的限制?对此,杜本好表示,用于拆迁安置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政策,目前正在研究,近期将予以明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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