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酒驾酿大祸能否终结开车特权

2011-11-01 10: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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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义昆  

    10月29日下午发生在河南省汝南县的警察酒驾致5死3伤一案有新进展,肇事警察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汝南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肇事者王银鹏为该派出所所长,事故发生时为酒后驾驶。

  汝南酒驾案是这个周末最骇人听闻的新闻。现在案件逐渐清晰:酒后驾驶警车的,不是派出所的普通民警,更不是“顶包专业户”临时工,而是派出所所长。

  “醉驾入刑”之后,效果似乎非常明显——曾有统计称,实施四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95259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5.4%。然而与此同时,警车肇事的新闻却不断出现。陕西渭南警车撞人逃逸案告破,肇事者系消防员;网传法院副庭长驾警车肇事殴打老人,交警大队长醉驾警车肇事被刑拘……种种迹象表明:法律的完善与严厉,似乎并未震慑到执法者本身。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这无疑是个令人悲观的现象。

  不久前笔者与同学聚会,一名经商的同学坚持要喝酒。他透露:前两天酒后驾车刚刚被交警查出,在花了两千元活动之后安然无恙。他声称:酒后驾车不怕抓,总有办法能搞定。一个普通的商人尚且如此,对于派出所长而言,有同样的心态恐怕并不奇怪。汝南是个小县城,派出所长也算个干部,与同属公安局的交警们恐怕是非常熟悉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派出所长酒后敢开车,酒后开车不怕抓,即便被抓也不怕处罚,实属正常。

  “醉驾入刑”之后,5月17日,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人民币。高晓松醉驾案引发了舆论对开车特权的反思,遗憾的是,这种反思,似乎并未真正进入权力阶层。

  是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唯有公权力拥有者也能遵纪守法,普通民众才会真正信仰法律。汝南酒驾案能否真正终结开车特权呢?这是案件带出的终极问题。是的,倘若不是闹出了5死3伤,倘若不是媒体的积极介入,倘若王银鹏是级别更高的干部,他的酒驾问题还会这样迅速得到处理吗?这些问题若得不到解答,不仅酒驾现象难以得到真正遏制,酒驾恐怕也会变成少数人的开车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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