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气”价不能折损社会整体福利

2011-11-28 09: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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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吴睿鸫  

    “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11月19日,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这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一年之后,即将付诸实践;而阶梯气价也将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推向全国。(11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能源供应紧张的当下,居民用“电气”实施阶梯式改革,不仅是节能降耗的需要 ,而且也切合我国能源改革的方向。

  现在,尽管很多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对这两项阶梯价格改革持赞同态度,但坦率地讲,不管是一年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阶梯电价征求意见,还是最近一些地方实施的阶梯气价改革,几乎都是让公众多掏钱。显然,阶梯变成了只上不下,已成为民生用品涨价的标志性符号。

  阶梯“电气”价的内涵,在于用户之间合理进行分配负担,而不能只顾给企业创收;在于节能减排,而不能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可是,令人忧虑和担心的是,相关部门却没认真考虑用户间利益分配问题。就眼下而言,围绕着阶梯“电气”价的改革将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电力和天然气企业,无疑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对这项改革当然会持赞同态度,而作为普通老百姓,很可能会对这项公共政策抵制或反对 ,因为,实施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 ,有可能会加重普通居民的经济负担。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改革都必须以切实保障民众利益为着眼点,决不让社会整体福利受损,这是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尺。电价和气价改革亦然。笔者以为,目前的问题是,要想让社会整体福利在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改革中不受损害,关健是要重新调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防止阶梯价格改革让企业独享好处。

  具体点讲,一方面,要架构补贴机制,保持整体“电气”价格不变。在“电气”价格整体水平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高档上提高价格,在低档上降低价格,实现“电气”价格有涨有落,总体上保持总量平衡。更为重要的是,在居民用“电气”阶梯价格改革之前,电力和天然气行业应该在清理内部员工福利电(气)、改变高福利高工资、消解涨价压力等方面体现责任担当,别把涨价重压一股脑地传递给最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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