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前十月CPI同比涨5.1% 上涨幅度低于全省

2011-12-07 04: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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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 连茂明)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物价总水平涨幅比较明显,青岛市也不例外。但从8月份开始,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逐步回落走势。12月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1~10月份,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5.1%,分别低于全国(上升5.6%)、全省(上升5.2%)0.5、0.1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0位(升幅由高到低)。预计全年物价涨幅在5%左右。

  今年以来,为调控物价,市物价局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共检查单位828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施经济制裁448.64万元,其中罚款44.3万元,退还12.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1.78万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4705件,其中价格举报851件,实施经济制裁43万元,退还42万元。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案件全市共受理20762件,鉴证总额26.28亿元。

  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市物价局还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四次组织启动物价上涨与低保补贴发放联动机制,分别按照每人每季度80元、60元、80元和100元的标准,共向七区城乡低保居民发放生活补贴1400余万元,惠及低保居民约17.6万人次。同时,推进联动机制受益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全市,实现了联动机制城乡全覆盖。牵头搭建青岛市生猪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生猪生产供应及价格信息。

  在清费减负方面,今年以来共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免收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中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降低、规范和放开了14项经营性收费;取消了限购住房政策实施期间出具住房证明收取的证明费以及房屋抵押手续费,降低了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监理、招标、代理等收费标准,一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800万元。

  医改方面,先后下调了抗微生物循环类药品1830个品规及其他类药品171个品规的价格,核定了69种医疗单位自制剂的最高零售价格 。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出调整、规范、降低的意见建议,拟定了青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意见。另外,加强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 ,出台了规范中小学、高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政策文件,同时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进行了清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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