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海宁
近日,有爆料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16名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却被最终录取,被称为“隐形考生”、“空降考生”。12月11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称,录取过程没有问题 ,是“简化手续和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误会”。他也承认,无论是调剂、“特事特办”还是“紧缺专业招聘”都缺少制度依据。(1月13日《新京报》)
从当地人保部门出示的“情况说明”来看,这次招聘的确存在特殊情况。不可否认,无论是招录行政部门公务员还是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确存在某些紧缺专业岗位无人应聘的情况,但连医院、中学和商务局也在“紧缺聘用专业”的范围内,不免让人心生怀疑。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当下,商务局等单位显然是考生眼中的“香饽饽”,有稳定的收入和体面的工作,怎么会招聘不到工作人员呢?是招考信息不够公开造成广大考生不知情,还是紧缺专业岗位的招考条件过于苛刻,或是有意为某些特殊人物“量身定做”?
针对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招聘频频出现的“萝卜招聘”、“人情招聘”、“世袭招聘”等现象,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尽管这一条例目前还未正式实施,但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早已是常识、共识,乌兰察布市人保部门难道不懂吗?
有关负责人称,此事系“简化手续和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误会”。其实,公众并没有误会,而是当地人保部门的做法疑点重重,并不是“简化手续和工作不细致”这么简单。而且,这位负责人所说的,无论是调剂、“特事特办”还是“紧缺专业招聘”都缺少制度依据,更是让人看到其中可能隐藏的问题。
有一个常识需要重申:对公权部门而言,“法无明文授权皆禁止”。既然缺少制度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就不能超越法律随意录取。尽管制度完善有个过程,人事招聘也可以探索,但不等于就可以脱离制度胡来。
从某种程度而言,乌兰察布市这次招录,其实就利用了“缺少制度依据”这一漏洞,类似的例子在现实中有不少。例如,国家审计署日前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深圳“天价工资”数额属实,深圳住建局却回应称,“最牛工资单”属制度缺陷,下属机构没有违规。
毫无疑问,利用制度缺陷捞取利益或者干其他勾当,这不仅暴露了我们在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也折射出某些部门存在钻空子的习惯。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堵上各种制度漏洞,不给那些喜欢钻空子的人胡来的机会。当然,在制度完善之前,监管、监督必须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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