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连茂明) 1月19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加强车用压缩天然气车载气瓶(以下简称车载气瓶)使用安全,市物价局日前制订了本市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核定车用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检测费标准:80升以下(不含80升)每只为220元 ,80升(含80升)以上每只为300元 。核定钢质气瓶定期检验检测费标准每只260元。
近年来,本市部分公交车、客运出租车出于节能减排的目的逐步改造使用车用压缩天然气。截至2011年年底,市区加装车载气瓶的车辆中,公交车1498辆,客运出租车7500余辆。目前,本市仅有青岛泰能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具备气瓶定期检验资格。
根据规定,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市物价局此次制订的 80升以下车用纤维缠绕气瓶(出租车主要采用此类气瓶)定期检验检测费标准,与济南市收费标准持平。
为避免搭车收费,市物价局要求检测机构不得另行收取气瓶拆装费用。检测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加法定税金另行收取;在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之外开展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通知批准的标准执行,并应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自愿委托协议书。
市物价局要求检测机构在开展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检测技术规程和检验周期,严禁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检测机构开展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时,须使用税务票据,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批准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以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监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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