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游客不是夫妻 却被旅行社安排住在一间房

2012-01-31 00:1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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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补交房费的收条



    市民郑女士带着儿子大年初二从青岛去海南玩,没想到却被安排与同行的带着女儿的男性朋友同住。“我们俩又不是夫妻,何况还有一个10岁的男孩和11岁的女孩,四个人咋住在一个房间?”郑女士十分气愤,旅行社称是工作人员把他们误当做是一个家庭,但却提出,想要额外开房,他们只垫付一晚的房差费,剩下的三晚,郑女士又多交了1390元的房费。

    男女游客竟被安排同住

    1月30日,从海南旅游回来两天后,郑女士还是一脸疲倦。本想正月里去海南旅游放松心情,却没想到生了一肚子气。

    年前,郑女士打算带着10岁的儿子出去玩,就挑了一个海南游纯玩团,并在青岛某旅行社报了名。郑女士介绍,此次同行的还有另一个朋友,是个男性,带着自己闺女。“当时为了方便,我帮着他们报的名,钱也是一起交的,算是结伴出游。”

    正月初二,晚上7点半抵达海口的酒店,导游分房间的时候,郑女士傻眼了 。“我们俩被分到一个钥匙,我赶紧找导游核实。”可导游却说,“没错,确实是一个标准间。”郑女士和一旁的朋友都蒙了。“我们带着孩子呢,并且孩子都十多岁了,还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怎么能安排在一个房间里住?况且,海南这么热,穿得少,我们一男一女,怎么在一个房间里休息?”

    海南地接导游称:自己接到单子的时候,上面只写着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并没有标识需要两个房间。

    重新开房多掏了1390元

    郑女士只好找当初报名的旅行社协商,可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却提出:想再开房间,需要交纳390元的房差钱。“是你们安排错了 ,为啥还要让我们再交钱?”

    协商了三个小时后,旅行社最终愿意垫付当晚的住宿费390元,重新给开了一个房间。

    第二天的行程结束之后 ,导游要求郑女士支付第二晚的房差钱,旅行社只垫付第一天晚上的费用,剩下的费用需要游客自己掏。

    考虑到必须先解决住宿问题,郑女士不情愿地掏了 390元房钱。第三天 、第四天是在三亚玩,郑女士又陆续掏了1000元房钱。几晚上下来,共掏了1390元房差钱。

    “原本一场开心的游玩,因为这个事,成了一场窝心游。”郑女士那是一肚子气。

    旅行社称游客需支付差价

    为啥会把一男一女两个家庭安排在一个房间?

    记者联系上了该旅行社,一位杜姓经理解释说,“当时,游客郑女士来报名,只说是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并且,俩人签订了一份合同,我们工作人员把他们误会成了一个家庭。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年龄低于12岁的孩子是不占床位的,两个人的孩子都小于12岁,所以跟大人安排在一块儿。”

    既然是工作人员误会,为啥还要游客承担房差钱呢?杜经理介绍,“按照合同规定,自然产生的单间需要游客自己承担差额。第一天晚上出现的情况,我们也感到歉意,所以主动承担了 390元的房差。第二天我们协调发现,并没有找到能够跟郑女士拼房的游客,这就产生了自然单间,郑女士就需要承担产生的房差钱。我们跟顾客反复解释,但顾客却一直不理解。”

    律师:旅行社这是转嫁风险

    随后,记者咨询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他解释说:“首先,在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就存在认知不明过错,没有搞清楚游客是否是一个家庭。”

    对于旅行社要求游客承担接下来的房间费,单正国律师介绍:“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游客走之前已经交了费用,旅行社必须要承担必要的风险。房间费出现误差,这属于旅行社可以预见的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这是旅行社该承担的市场风险,不应该转嫁市场风险在游客身上,要游客承担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律师建议游客可以找旅游局投诉。

    文/图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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