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2011年11月18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布了“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的项目招标公告,深圳报业集团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高出3亿元却落标。
有丰富地铁广告运营经验、且报价高过对手3.14亿元,却输给了一个报价最低、且完全没有地铁广告运营实务经验的竞争对手——“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招标,让“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
根据生活逻辑与社会经验,地铁上的广告是要为收回投资服务的 ,增值服务多一点,公共财政的贷款压力才会小一些——因此,“价高者得”大概是个最基本的道理。然而,武汉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却是骄矜得很,说“报价只占其中的一部分,除了报价之外,还要比拼方案”。好吧,深圳的方案输在什么地方呢?据说是输在“公益广告只承诺不低于5%,未达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 ,所以此项深圳报业集团的分值为零分”。有趣的悖论来了——如果武汉确实对公益广告的投放要求不低于总额度的10% ,那么,招标方就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如果招标方明知政府要求是10% ,却在招标文件中误导投标人,要求不低于5% ,而评标时却又以政府的10% 来打分,则属于以“挖陷阱”的方法诱导投标人,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即便招标方是清白的,但招标文件一套标准、评标系统另一套标准的做法,显然难逃“设局”的嫌疑。退一万步说,即便没有达到地方政府的那个标准,何至于此项评价中华丽丽地给出一个“零分”?如此急吼吼地出手,恰恰成了深圳报业最终以2.51分之差落标的“逆转之变”。更耐人寻味的是 ,此前相关方答复深圳的说法是 ,“竞标结果在春节前不会出来”,然而1月18日,武汉地铁就在其官网低调公示中标结果,“7日内可以质疑”,减去“巧合”的春节,有效异议期也只有4天……独立的细节串联起来,就有了蒙太奇般的深意。
招标犹如一局棋,无论博弈的过程多么繁复或绚丽,“最终解释权”永远在招标方的手里。因为“整个评标过程均由专家独立完成,分数也是由专家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无论是招标方还是代理公司均不能干预专家 ”。近些年,“专家 ”已经成了某些招标猫腻中最完美的挡箭牌 。事前不公开专家信息,有利于招投标的公正,但是事后——尤其是在引发重大舆论关注的时候,羞答答的“专家 ”还是不肯站出来说句话,恐怕就与公平公正离了十万八千里。相关专家应当借此机会自证清白,明示或者暗示公众——究竟是谁让“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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