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让一人利益受损”还叫改革吗

2012-05-28 10: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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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毕晓哲

  作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省份,山西2008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在2012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之前,山西已花了三年多时间,完成了改革第一步的“清理规范”工作,撤销了1237个事业单位。山西省编办官员称,这次山西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没让一个人下岗,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

  当地编办官员面对媒体说出上述一番话,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沾沾自喜。或许,在当地主管事业单位改革的官员眼中 ,“没让一个人下岗,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就意味着改革成功。这样的“结论”,令人担忧。国内事业单位之所以需要从根本上大力改革,是因为事业单位痼疾日益突出,如政事不分、机构臃肿、效率低下,“3000余万事业人”的“养人”成本让公共财政不堪重负等。在这样的社会需求和背景下,山西省试点的事业单位改革攻克了上述几种痼疾呢?

  诚然,山西几年来裁撤了1237个事业单位是一种改革成绩,或者可以勉强认为政事不分与机构臃肿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效率低下问题却由于“没有一个人下岗”无法触及深层积弊。财政负担过重问题,更因为“没让一个人利益受损”而没有多少改观。这样的改革,“效果”又有几何?

  让官员“沾沾自喜”的“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令公众对这场改革甚为担忧。任何一项大的社会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改革之后竟然“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这只能说明改革有流于形式和“换汤不换药”之嫌,这样的“改革”意义有多大?就譬如,过去吃“一锅粥”,改革之后仍然吃“一锅粥”,人员还是那么多、财政负担还是那么大,过去的事业单位大量存在领导超编“排排坐,吃果果”现象,现在改革之后不过是“换了换座位”,该“吃”还继续吃。

  “不能因为改革,影响人家的利益。毕竟从领导岗位上下来,不是人家个人原因,而是改革政策调整导致的。不能因改革引起上访。”山西省编办官员的一席话听起来貌似很有道理,也显得很人性化。可不能不追问的是,当初国有企业改革,千万国企职工转眼间就下岗、失业,不也是改革政策导致的吗?当初咋就没有设身处地考虑到他们的利益?这样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被列为中部试点代表,是和浙江、上海等试点省市并列的5个试点之一,借鉴和仿效意义不容低估。然而,“没让一个人下岗,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的改革,能有多大的“复制”价值?这样不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试点一旦在全国推广,势必会让“事业人”更无所畏惧、浮夸懒散。有关方面应适时对山西省的事业单位改革进行全面梳理,深入调研“没让一个人下岗、没让一个人利益受损”的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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