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院发布主题为“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财政政策报告,建议在新型城市化背景下,中国应采取多种手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并以保有环节差异化房产税调节市场化住房价格,逐步将房产税改革推向全国。
社科院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中长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应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 、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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