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德退出中超 球员应否恢复自由身成焦点

2013-01-15 09: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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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足球2012年的一场大地震,直到2013年仍余震不断。1月15日,这是中国足协规定的中超、中甲俱乐部提交注册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出意外,已经在大连市足协注册成“业余俱乐部”的大连实德,将不会出现在2013赛季的中超赛场上。但是,围绕大连实德退出仍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焦点问题是:实德球员是否全部变成自由身?对此 ,中国足协和大连实德各持己见,前者认为依据的是行规,后者则依据《劳动合同法》。记者采访了有关律师,对此做出了解释。

  ■足协表态递交材料今日止大连实德无优惠

  阿尔滨收购实德,构建大连足球的巨无霸,这一美好的愿望随着中国足协2012年年底的叫停而僵在了原地。按照足协的规定,1月31日是俱乐部递交新赛季注册材料的最后时间,但为了督促大连实德俱乐部尽快完成注销,中国足协将时间提前到了1月15日。如果这一天大连实德未递交材料,则意味着他们放弃2013赛季中超参赛资格。

  为了应对实德退出后的局面,中国足协在1月14日下午召开了一个内部会议,研究大连实德从中超消失后的后续事宜。对此,中国足协表示将“照章办事”,如果大连实德注销中超资格,所有球员将变成自由球员,不会给予大连实德或大连阿尔滨以任何优惠政策。在中国足协看来,成为自由身是对球员的最好保护,而实德退出这件事本身是伤害中国足球的表现,如果给予照顾,将成为一种变向的鼓励。

  虽然此前曾有过中超第15名上海申鑫与中甲第3名福建骏豪争夺中超名额的说法,但参照2010赛季广州医药和成都谢菲联被处罚降级后,重庆力帆和杭州绿城直接递补留在中超的前例,申鑫、八喜将直接留在中超和中甲。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大连实德注册参加2013赛季中超联赛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争议焦点球员全部自由身是否符合《劳动法》

  收购不成,去意已决的实德退而选择注销。在注销的问题上,大连实德与中国足协之间又遭遇了分歧,争议的焦点就是球员的身份问题。

  2007年,国际足联修改了俱乐部破产或是被取消后队员转会的条款,规定俱乐部破产后所有队员都成为自由身,修改的理由是“充分保证队员的自主选择权”。而《中国足协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规定“如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因俱乐部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无法参加全国性正式比赛的职业运动员要求转会时,俱乐部不得拒绝,也不得以转会费争议限制运动员转会参加比赛。”因此,对于大连实德注销后的球员身份,中国足协定性为“自由球员”,可以说,这是按照足球圈的行规做出的判断。

  而大连实德方面所依据的是《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即便不注册参加2013赛季的中超联赛 ,目前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仍是一家合法的企业,与合同未到期的球员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并不认可所有球员变为自由身的说法,毕竟,下属球员的转会费数目巨大,实德不想就此打了水漂。

  类似的问题,在阿尔滨收购实德之际也曾出现过,中国足协规定同一级别的俱乐部之间不能互相收购,但阿尔滨方面坚称他们的做法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说法工作岗位已消失自由转会合法规

  中国足协与大连实德各持己见 ,也引发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交锋。一方认为大连实德所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中国足协只是行业规定,后者不能凌驾于前者之上,因此合同未到期的球员与大连实德之间仍有劳动关系,不应成为自由球员。另一方认为,足球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而大连实德既然注册参加中超联赛 ,就代表他们认可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单正国。单正国表示,《劳动合同法》本身优于中国足协作为社团法人的行业规定,因此,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所持的观点是对的,未到合同期的球员与企业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大连实德放弃在中国足协的中超注册资格,也就无法给其员工(球员)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作为企业一方的大连实德已经违约。所以,作为企业员工的球员,也可以向俱乐部提出解除合同。而球员的转会费,其实是发生在两个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费用,因为转出方与球员之间违约在先,也就自然不存在转会费的问题了。

  按照单正国的观点,实德如果不在中国足协注册,球员将成为自由人,但其依据并非是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而是《劳动合同法》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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