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超亿元的“
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陷入“
无证经营”风波。2月26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店在25日已经办理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从去年 11月 17日开始至今年的2月24日,这百天内“刘老根大舞台”属于无证经营。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此前有媒体报道,本山传媒旗下的8家大舞台去年“吸金”达2.5亿元,而长春旗舰店的日收入在10万元左右。如果正常按照法律规定被处罚,其面临的将是一张“天价”罚单。中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