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城四少之一
王烁开豪车打人事件遭到曝光,被打者为北京一名女记者及其丈夫。该事件在警方的调解下,王烁通过电话道歉。但在2011年9月王烁就曾因涉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没有公开。媒体曾就此采访司法部门,对方表示不便回答。另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从北京东城法院了解到的信息称: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在被判缓刑后,其两次
伤人,一次是在一个物业公司将人打伤。
据悉,如果被判缓刑者在服刑期间再犯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浪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