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胶州市空置房物业费可减免了

2013-12-04 09: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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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马云帅 通讯员 况维真) 房子空着一直没住,却还要交纳物业费,让市民们感觉自己白拿钱,物业公司也觉得很头疼。为此青岛市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房屋空置一年以上的有电梯的房屋最高收物业费80%,无电梯的房屋最高90%。业主大会成立后,空置房屋物业费的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以后如果房子再空着,物业费可以减免了 。”近日,在胶州市多个小区内,胶州市建设局工作人员正在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起,给小区居民讲解《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这对广大业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再也不用因为房屋空着交物业费而烦心了,物业公司也不会再头疼了。”据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空置房屋是指房屋交付后连续空置一年及以上的房屋,如果中途有入住的不能累加。假如市民的房子从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1月1日一直没有入住过,就可以到小区物业公司申请空置房物业费减免,“这样避免和业主产生矛盾,毕竟有了这一个办法,收、免物业费都有了依据。”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对此不少居民都表示了赞同,这样也让他们心里有了底,如果房屋空置一年以上可以到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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