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拦着法院不执行污染“水源”

2014-01-25 09: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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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叶祝颐

  黑龙江牡丹江市的邱先生在3年前打赢一场欠债不还的官司,但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拖再拖,担保房产迟迟不能依法受偿。在各个部门来回讨说法的过程中,邱先生被告知,当地政府暗地里违规干预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局局长称,政府拦着,法院不可能执行。(1月2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公民打赢了欠债不还的官司,却因为政府出面干预,法院不执行,至今拿不到相关款项,让人很费解。权力如此自负地凌驾于法律之上,法院不依法办案,唯权力马首是瞻,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大哲学家培根说:“公民犯罪,是污染河流;司法机关违法,是在污染水源”。法院办案因为受到政府的干预,就拒不执行判决,还说什么“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何尝不是在污染司法水源呢?法院办案被权力牵着鼻子走,谁还会相信法律?法院如此徇私枉法,民众依法维权的最后一根稻草被掐断,他们的权利救济通道在哪里?

  值得追问的是,依法办案本是法院的事,为何地方政府都出面干预?他们与本案到底有着怎样的利益瓜葛?权力干预法院办案背后实则是权力张狂的现实表现,法院被权力左右,不敢执行自己作出的判决,是法律的悲哀。那么,法院为何听命于权力,不能独立公正办案呢?从当前体制来看,法院审判权是独立的,但是在人财物配备方面,法院仍然有求于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掌握着法院的人财物命门,从某种意义上讲,法院执行局局长说“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也是实话实说。

  让法院人财物独立,预算单列,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应该是治本之策。但是 ,在当前制度语境下,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所以,加强权力约束,减少权力对法院办案的干扰,也是现实选择。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除了官员要学会权力自律,不要把权力之手伸向法院审判台以外,法院更应该秉持公正立场,督促法官依法独立行使权力。

  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民众遭遇法院消极执行、政府以权压法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民众拭目以待。

  面对“判赢不判赔”的尴尬司法生态,除了法院要挺起司法胸膛,坚持公平正义,提高执行力以外,上级纪检部门也应对违法行政,干扰法院办案的地方政府与某些官员介入查处,给染病的权力消毒杀菌。只有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深入“官心”,权力运行机制健康,监督问责机制健全且得到认真落实,干扰法院办案,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权力磁场逐步被法律制度的力量消解,法院执行力疲软和权大于法的执行现状发生改变,司法公信力才会逐步得到社会的更大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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