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4月缴费暂不调整 1-8日暂停申报缴费

2014-03-31 10:16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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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3月30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近日,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下发通知,对2014年4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申报时间做了相应调整。原每年3月底公布的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延期公布,为此,2014年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基数上、下限暂不调整。因系统升级,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顺延8天。

  4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原每年3月底公布的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延期公布。为此,2014年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基数上、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上限为10047元/月,下限为201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仍按原标准执行。待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济南市社保局将及时通知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化情况。

  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顺延8天

  据介绍,因济南市拟于4月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4月1日至4月8日将对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系统调整升级期间申报缴费业务将全部暂停。各参保单位于4月9日开始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期顺延8天,其中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4月17日下午5:00点。

  济南市社保局提醒请各缴费单位(尤其是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缴费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缴费结算账户中应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足额存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要到经办机构柜台缴费。柜台申报缴费延期至2014年4月23日,逾期自2014年4月21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缓解参保职工门诊看病报销问题

  据介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除35个门规病种外)医疗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从权利和义务对应原则看,有失公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要求,市人社局前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拟于4月开始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后,在缴费的次月起,将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不论患什么病,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时,发生的起付线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费用将按一定比例报销,具体政策拟于近期公布。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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