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为确保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环境安全,为世园会提供清洁、优美的环境,按照区政府提出大干100天全面推进农村环境
整治工作的要求,实施“五治一改造”工程,治理大气和水污染。
“五治”就是治气、治煤、治河道污染、治石子加工厂和洗砂厂、治扬尘,“一改造”就是改造升级污水处理厂。具体做法如下:
(一)治气
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和工业扬尘、废气治理,年内力争完成脱硫、除尘、脱硝等治理项目,实现全区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建成脱硫除尘设施,完成东亿、高科等企业燃煤锅炉脱硝工程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二)治煤
集中清理非法散煤销售点,对有营业执照的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市政府出台的燃煤补助政策出台崂山区的配套补助政策,鼓励居民改用气、电等清洁燃料和燃用型煤、无烟煤或生物质燃料,逐步淘汰散煤。。
(三)治理河道污染
加快完善张村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尤其是支管网的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对未截污的河段进行限期截污处理,对于截污设施不合格的进行修复。加大对张村河两岸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污水溢流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张村河308桥河流断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下降5%的年度改善目标。对姜哥庄河、南九水河、大河东河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前海排水口尽快完成清淤,并彻底整治雨污混排问题。
(四)治理石子加工厂和洗沙厂
按照区政府出台集中整治违法石子加工厂洗砂厂文件,设立石子、洗砂禁止加工区。在禁止区域内未经合法审批的石子加工厂、洗砂厂必须关停。对禁止区域外现有的石子加工厂、洗砂厂进行限期治理,采取料石堆场全覆盖、加工设备全封闭、运输道路全硬化、露天场地全喷淋等环保措施控制污染。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未通过验收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停止供电供水,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治扬尘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控制,落实工地围挡、覆盖、道路地面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措施;重点对超限超载、装载散状物料、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撒漏以及其它未采取防尘措施的车辆进行查处;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对子站周边,增加道路洒水抑尘的范围与频次,推广机械化保洁方式,使用吸尘车提高清扫效率,对重点路段实行高压冲洗,对道路两侧实施硬化,消除裸露地面,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六)改造建设污水处理厂
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014年主体完工,2015年投入运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该项工作倒排工期、重点督查、按月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减排任务。(通讯员-刘英民)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