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合肥城管没有“打错人”

2014-04-23 08: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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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8人中,除两名婴儿外,6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骨折在医院治疗。4月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

  合肥城管打人,若是酒后滋事抑或集体癔症,倒也罢了,偏偏是“打错了人”。这样的解释,其实有着令人后怕的潜在逻辑:一则,所谓“打错了人”,错不在“打人”这个动作,而在于被打的对象。然而,传销者就该无故被打吗?二则,某些城管执法如此匪化,这种不容分说、动手就打的惯性,究竟是从何时、在哪里养成的呢?

  据说,促使城管动手的导火索是“现场确实发现疑似传销者,并留有传销书籍”。但问题是,城管本身不是公安执法人员,仅凭或然性的“发现”,就可以暴力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安徽合肥城管是“打错了人”,但如果挨打的是真正的传销人员,又或者不是熟谙媒体传播、擅于表达权利诉求的公务员,那么,“打对了人”之后,他们被辞退的命运会不会就此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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