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14-05-23 16:5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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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崂山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全区幼儿园小班预计招收3800人。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小班适龄幼儿,具体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一)位于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国企、部队、高校、社区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或本辖区内的居民子女入园。

  (三)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要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面向周边居民补招。

  (四)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中韩街道的张村和张家下庄幼儿园为重点接收单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简称“四证”):

  1.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幼儿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教体局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之后,5月30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本年度该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具体的招生条件、报名时间等。

  (二) 组织招生报名

  1.报名方式

  直属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

  2.录取方式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入园。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现场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报名录取时间

  6月10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始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直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报名时间为6月10-13日,6月1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材料,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6月17日发布补招信息,6月18-20日网上补报,6月21日(星期六)幼儿园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现场确认,确定录取名单。

  (2)其他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10-14日。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时,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提供户口单页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家长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到幼儿园报到,报到时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幼儿园招生的前置条件。

  (二)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收费备案文件为准。要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押金等。

  (三)各街道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街道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四)招生工作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

  崂山区教体局托幼办    88996316

  中韩街道教育中心      83101297

  沙子口街道教育中心    88807683

  王哥庄街道教育中心    87842460

  北宅街道教育中心      87851136

  招生监督电话:        88996520

    附:崂山区幼儿园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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