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终身负责制”坐实需内外兼修

2014-05-31 08: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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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传出消息,称各级法院将实行案件质量和办案责任由承办法官终身负责。法官判错案的原因,主观方面包括判决水平及主观故意,比如储备不足、良知稀缺,部分法官被利益蒙蔽。客观方面则在于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法官的裁判权力被干涉甚至架空。“法官终身负责制”无疑是一把悬在承办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冤假错案一旦被证实,责任将如影随形,一方面督促法官洁身自好、不被利诱,在审判过程中不受利益因素左右;另一方面倒逼法官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更加主动抵制部分外来干扰,维护自己依法独立判决的权力。得以顺利实施的话,此项制度将有助于解决法官的一些主观问题,至于客观困境,则可能力有不逮。坐实“由裁判者负责”,必须保障“让审理者裁判”,法官裁判权保障则需要内外兼修 ,清理司法地方化、行政化是为外部治理。

  5月30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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