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险青岛分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遭保监局处罚

2014-10-09 15:20   来源: 半岛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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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险青岛分公司因涉嫌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违法行为遭到了保监局的严厉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青岛保监局对人保青分车商渠道业务涉嫌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违法行为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人保青分、商林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上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2013年1-8月份,人保青分车商业务销售部(一部)以增值服务费列支业务宣传费支付给车商,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合计金额829.57万元,共涉及43家车商。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车商增值服务支付明细、增值服务协议文本、部分费用明细账和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青岛保监局认为,人保青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青岛保监局决定对人保青分罚款1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青岛保监局决定对商林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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