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车用天然气每方降0.18元 居民用气价不变

2015-04-01 06: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3月31日讯(记者 林伟萍) 3月3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零时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0.1元,由4.45元/立方米调整为4.35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8元,由原来的5.05元/立方米调整为4.87元/立方米。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下发的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规定,我省自2015年4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并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

  据了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学校、托幼儿园所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用气价格继续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暂不调整,仍为每立方米2.40元。

  市物价局要求,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天然气价格政策,按规定下调价格,并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天然气 车用 居民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