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 魏海洋) 7月16日,《青岛市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公布,对学生志愿者的注册、组织实施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据了解,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学生在各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管理。
岛城将建立学生志愿者等级认证制度,由市教育局认定和审核,等级认证每年举行一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维]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