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被遗弃男孩母亲中秋节终现身 想领回孩子

2015-09-29 06: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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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了即墨一岁三个月大的小宝被遗弃小区门口的遭遇,孩子母亲一直失联。9月28日,小宝的母亲陈女士终于现身,来到通济派出所想领回孩子,她称前段时间人在外地、手机进水,导致没接到电话,中秋节当天才得知孩子已被送到儿童福利院。目前,警方已对陈女士身份进行核实,经调查其虽有遗弃行为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遗弃罪,将配合其将孩子领回。

  小宝母亲中秋节现身

  自从9月20日,即墨市公安局通济派出所民警将被遗弃在小区门口的小宝抱回派出所后,警方就一直在尝试联系孩子的母亲陈女士,但其两个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几天之后这两个号码分别变成了停机和关机状态。为了尽早让孩子回到妈妈的怀抱,民警来到陈女士位于青岛市区普集路附近的住所,也未能找到其人,无奈将孩子送到了青岛市儿童福利院。

  9月27日下午,一位陈姓女子给通济派出所打来电话,表示自己就是被遗弃的小宝的妈妈,要到派出所领回孩子。“由于当天属于中秋假期,我们约好让她今天到派出所。”民警说。28日上午10时许,一位身穿粉红色上衣的女子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派出所,她称自己就是小宝的妈妈陈女士,想要通过派出所把孩子领回家。

  “我前几天一直给她电话也打不通,昨天中午她用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我赶紧问她孩子被送福利院是怎么回事,今天陪她一块来领回孩子。”陈女士的邻居安女士称,她的孩子曾跟着陈女士学习钢琴,了解到小宝的遭遇后,她也替陈女士着急,“昨天我带着她到家里过了中秋节,晚上就让她睡在我那里了。”安女士说。

  自称在外地手机进了水

  一周后终于现身,陈女士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为何迟迟联系不上?面对疑问,陈女士解释称,前段时间她去了外地,因为手机电池不好经常关机,加上手机里进了水,导致她一直没能接到电话,最近新换了号码后才从朋友那里了解到在孩子身上发生的事情。

  陈女士说,之前她前夫的干妈打来电话说,快到中秋节了,孩子“爷爷”“奶奶”挺想孩子的,是不是应该把孩子送过去让老人看看。9月20日下午2时许,陈女士带着孩子来到老人居住的小区,敲开老人的家门时,孩子的“爷爷”半开着门问“你们两个怎么来了”。“我说来送孩子,看看孩子他爸,然后孩子爷爷就开门了,我把孩子推进去了。”陈女士说,等她走到屋内换鞋的地方时,孩子“爷爷”说孩子“奶奶”睡着了,让她放下孩子就先回去吧。“我当时没想把孩子留在那里,打算让孩子爷爷奶奶看看就带走,结果孩子爷爷说你走吧,我说过两天过完节就接孩子,然后就走了。”陈女士说,至于之后孩子为何出现在小区门口,她并不知道,后来也没有接到过孩子“爷爷”“奶奶”的电话,一直到中秋节那天她联系到邻居安女士时,才知道儿子上了报纸。

  怀疑3次亲子鉴定造假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前夫在2012年认识,2014年3月底结婚,结婚时她就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前夫曾有过一次婚姻,且有个儿子归前妻抚养,加上她和前夫年龄相差十几岁,因此结婚时没有得到自己父母的同意,回原籍办理孩子的准生证也没有办出来。而前夫所在的单位要求必须办理准生证,不然就会受处分,为了不影响前夫的工作,两人商量后在2014年5月27日办理了离婚,但离婚后两人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孩子长到6个月大。“当时我父母来到青岛,知道了情况非常生气,两方就发生了冲突,最严重一次冲突发生在2015年4月份,当时我妈都住院了。”陈女士说,之后她被父母带回辽宁老家,孩子则被前夫一方抱走。

  “今年5月底,前夫一家拿来一份亲子鉴定报告,说孩子不是他的,6月份就把孩子送回来了。”陈女士介绍,前夫一家先后做了两次亲子鉴定,对于孩子非男方所生的结果,她一直持怀疑态度,认为对方造假。为了保险起见,她和前夫一起带着孩子去做了第三次亲子鉴定,“当时做鉴定的公司是我从网上找的,他爸爸不愿意做,出了结果显示妈妈跟孩子是亲生关系,爸爸跟孩子不是亲生的。”陈女士说,对于这份报告,她也认为没有说服力,“孩子爸爸认识医院里的人,我怀疑他又造假了。”陈女士说,她希望双方能在警方和媒体的见证下,带着孩子再去做一次亲子鉴定,同时她希望孩子的户口问题能解决。“作为母亲,虽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也会把孩子抚养长大。”陈女士说着哭了起来。

  ■警方

  排除遗弃罪嫌疑,将配合接回孩子


  28日11时20分许,陈女士被民警带走接受调查。记者从即墨警方了解到,针对目前的情况,派出所正在对陈女士进行身份核实,作相关的问询笔录,同时,对于孩子被遗弃一事,警方也正在进行详细调查。据介绍,如果孩子母亲被认定涉嫌犯有遗弃罪,将依法对其进行惩处,如果排除,将配合其将孩子接回。

  28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再次从即墨警方获悉,派出所已经让陈女士先回去了,预计近几天将与其一起到市儿童福利院与孩子见面,届时将配合其办理将孩子接回的相关手续。据介绍,陈女士虽然有遗弃行为,但其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要求将孩子接回,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遗弃罪。

  28日下午5时许,记者联系到了市儿童福利院,母亲想要从接走孩子必须要通过DNA确定为母子关系,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疑问

    两种说法差距大,事实到底是啥


  采访中,陈女士当着记者的面先后拨打了孩子“奶奶”家里的电话和孩子“父亲”的电话,家里的电话接通后无人说话,然后挂断了。而孩子“父亲”的手机接通后,得知是陈女士打来的电话,也挂断了电话,之后拨打无法接通。

  此次陈女士的说法与此前孩子“奶奶”接受采访时的说法差距很大,记者28日下午多次拨打孩子“奶奶”家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9月22日、23日,记者联系孩子“奶奶”时,她曾表示,事发当天是孩子妈妈将孩子推到了门口,敲了敲门后便离开了,当他们老两口发现时,孩子母亲已经走远,她老伴也没有追上,之后给其打电话让她把孩子带走,孩子母亲让把孩子推到小区门口放下,并答应一会儿接走,可最后并未接走,因此孩子是被妈妈遗弃的。

  孩子“奶奶”还表示,经过了三次亲子鉴定,最终都证实孩子并非她的儿子亲生,这个结果让他们一家人很受打击。本报还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记者 林刚 徐杰

  ■链接

  遗弃行为的罪与非罪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即墨警方表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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