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49天收900多落户申请 210多户已获批复

2016-03-24 11:06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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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落户条件的通告》,放宽了在西海岸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的条件。昨日,记者了解到,该《通告》发布49天来,公安部门共收到900多份在西海岸新区的落户申请,其中有210多份已通过批复。

    记者 刘卓毅

  进展已通过210多份落户申请

  按照《通告》,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西海岸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西海岸新区公安部门获悉,《通告》发布49天以来,他们一共收到了900多份落户申请,涉及1300多人。截至昨日记者采访时,已有210多份申请获得批复。这也意味着,这210多户居民可以将户口迁入青岛西海岸新区。

  数据 大部分申请在原开发区

  据统计,900多份落户申请中,700多份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东部、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原胶南市辖区内只有200多份。为何提出落户申请的新市民大部分都在这里?记者采访了房地产业内人士后得知,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有凤凰岛旅游度假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前湾保税港区以及长江路沿岸的商圈,还有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工商业、教育业和旅游文化产业每年都吸引着不少原籍外地的优秀劳动者,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稳定后,为了让自己和家人在教育、医疗、社保方面都享有同等待遇,愿意将户口迁入青岛西海岸新区。

  这210多户新市民原籍何处?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北至东三省和内蒙古,南至云贵川和两广地区,都有人将户口从原籍迁至西海岸新区。

  办理 重要证明证件一样不少

  根据相关政策,要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申请购房落户的新市民,要有《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稳定收入证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证明,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退休的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报手续,由公安机关呈报青岛市局审批。同时,产权人及随迁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随迁的,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子女随迁的,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成年子女需提供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

  特别提醒

  证明有40天期限抓紧办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部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黄岛户政与出入境”,方便咨询办理户政业务,同时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隐珠派出所:55586532;珠海派出所:55586551;灵山卫派出所:55586593;滨海派出所:55586710;长江路派出所:66581518;薛家岛派出所:66581558;辛安派出所:66581638;黄岛派出所:66581608;红石崖派出所:66581688;灵珠山派出所:66586178。

  公安部门特别提醒,他们开具的准许迁入的相关证明有40天的期限,希望申请已经通过审批的新市民尽快办理,避免来回跑腿,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内容: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半岛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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