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空调时坠亡 青岛大安:干私活与公司无关

2016-04-11 09:57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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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平度张女士的丈夫在市北区万科中心B栋2110室安装空调时,从21楼坠下,当场死亡。出事后,雇主李某、刘某一直失联。在市北区安监局的协调下,包工头刘某答应赔偿30万元,并与张女士签定了赔偿协议,6月10日前付清。而死者生前供职的工作单位青岛大安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大安)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杨先生跟随公司的工头刘某在外干私活时发生意外,与他们无关。目前,市北区安监局正在调查此事。

安装空调意外从21楼坠亡

    2016年3月14日下午4点,平度的张女士接到工头刘某通知,其丈夫工作时发生意外,需要她到青岛一趟。张女士以为丈夫工作受伤住院,需要照顾,放下手头的事情赶到了青岛。

    “到达青岛后联系刘某,他告诉我丈夫的遗体放在青大附院北院区太平间。”张女士说,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再次联系刘某,刘某告诉她,事故发生后,他已经向市北区双山派出所报案了。

    据张女士介绍,她赶到青岛双山派出所了解情况,警方告诉她,事故发生在3月14日上午,杨先生在市北区万科中心B栋2110室安装空调,工作中从21楼坠下,摔到5楼,当场死亡。

死者只留下了青岛大安的工装和工资卡



    死者家属指公司和工头推卸责任

    据张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刘某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私自花了近两万元,给死者做了整容,并购买了一套寿衣。“他做的这些我们根本不知道。”

    张女士见到刘某后,询问丈夫发生意外的详细情况,“刘某先一开始说我丈夫的死他有责任,后来又拒不承认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只能向丈夫工作的青岛大安询问情况。”张女士说,青岛大安的孙经理告诉她,她丈夫是因为“干私活”才发生意外,其死亡与青岛大安无关。

    张女士认为大安公司和工头刘某在推卸责任,“我丈夫在青岛大安工作8年了,一直从事安装空调工作,现在意外身亡,青岛大安却以我丈夫‘干私活’为由,我认为这是推卸责任。”张女士说,她要求青岛大安和工头刘某对其丈夫的死亡赔偿100万元,但青岛大安与工头刘某均不承担责任。

    青岛大安与工头均称没有责任

    对于此事,青岛大安的孙经理告诉信网,死者杨先生是由工头刘某带着“干私活”,并非公司安排的工作,因此,青岛大安不承担责任。

    “死者是我们的员工,但是工头刘某带他出去‘干私活’,并没有经过公司的同意,也不是公司的业务,现在出了意外,我认为家属应该向工头刘某和雇主要赔偿,不应该找公司,青岛大安没有责任。”孙经理说,3月15日,他曾与张女士沟通过。“因为死者是我的员工,所以我牵头跟市北区安监局联系,希望多方协调,让死者家属得到补偿”,孙经理说。

    而信网联系工头刘某时,刘某以“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为由拒绝采访。

    张女士告诉信网,事故发生后,青岛市市北区安监局曾出面协调,“安监局的人告诉我责任不仅由工头刘某、青岛大安承担,雇主李某、刘某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但刘女士表示,她无法联系到雇主雇主李某、刘某,现在只有工头刘某答应赔偿30万元,并与张女士签定了赔偿协议,6月10日前付清。而青岛大安坚持没有责任,拒绝赔偿。

    4月7日,对于此事,青岛市市北区安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信网,“3·14事件”发生后市北区安监局正在全面调查、协调,具体情况将进行通报。

    律师认为涉事三方均有责任

    针对此事,信网咨询了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的谭蕾律师,谭律师认为,虽然是“干私活”发生意外,但青岛大安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死者在青岛大安工作,双方存在劳务关系,青岛大安对于死者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工头刘某,如果判定由于他带领人“干私活”,是死者的直接雇主,对事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此外,对于失联的雇主李某、刘某,因其与死者存在劳务关系,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谭律师建议,张女士可以法院同时起诉青岛大安、工头刘某、雇主雇主李某、刘某。鉴于工头刘某已经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可以免于起诉。对于此事进展,信网将继续追踪。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见习记者 仇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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