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地税率先打响联合惩戒"双扩围"第一枪

2017-05-12 07:2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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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5月11日,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和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青岛市涉税联合惩戒机制双扩围运行仪式,正式向社会公众介绍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新举措。此举标志着青岛市国、地税部门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打响联合惩戒“双扩围”的第一枪。

  发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自2014年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以来,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共联合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83件,有力推动了青岛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其中,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对56户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实施D级管理,通过采取公开责任人员名单、发票发售严格限量供应等措施落实联合惩戒;在违法信息公示方面,“信用青岛”等平台对83户当事人税收违法信息进行公示;在限制出境方面,出入境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当事人出境边控信息2次。

  同时,青岛市国税局接收工商、质监、银行等部门推送的案件信息80余起,也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落实。在已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共有3户“黑名单”当事人迫于联合惩戒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主动缴清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300余万元。

  新增7方面惩戒措施

  2017年,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和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联合启动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升级版建设。签署了《青岛市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7版)》,实现了工作的“双扩围”,成员单位由23个增加至33个,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至28项。

  此次《合作备忘录(2017版)》签署后,新增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民政局、水利局、旅游局、外汇管理局、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10部门,新增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等特许经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7方面惩戒措施。

  



  ■典型案例 护照不予签发 失去出国探亲时机

  2016年,青岛某制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Z某的公司因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立案检查,企业需缴纳税款104万元,罚款52万元。面对税务机关的处理,企业法定代表人Z某采取各种手段,拒不缴纳税款,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然而,2017年3月,Z某主动找到税务机关,不仅分期补缴了20万元税款,而且承诺早日缴清其余欠税。

  戏剧性转折的背后,既是多部门联合惩戒的结果,也是Z某对“黑名单”信用修复的期待。

  原来,2016年底,青岛市国税局就将相关信息向银行监管、工商、公安出入境等部门进行了推送。2017年春节,Z某想利用春节的机会出国探望留学的儿子,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到国税部门推送的案件信息后,启动了对Z某阻止出境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对Z某不予签发护照。

  为此,Z某主动找到国税稽查部门,稽查人员耐心地向其宣讲了联合惩戒政策,特别是“黑名单”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这才有了Z某积极筹措资金,分期缴纳税款的一幕。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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