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上"卖肉"竟是90后 警方打掉吸贩毒团伙

2017-05-25 14:02   来源: 潍坊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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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莱西人张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聊天工具里发现“商机”——贩毒。后来,张某和下家准备交易时,被滨海警方抓获。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一举打掉了这个流窜在潍坊、即墨的吸贩毒团伙,成员达十余名。5月24日,记者从寒亭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

  ■案件 例行检查发现车内冰毒,打掉吸贩毒团伙

  2015年7月15日10时,潍坊港高速出口处,警灯闪烁,滨海警方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比亚迪轿车行驶缓慢,距离警车约100米处停了下来。民警见该车形迹可疑,赶忙跑过去,当时车内只有一名神色慌张的年轻男子。该男子姓张,其称车没油了才停到路边,但敏锐的民警发现油箱并不缺油。

  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在轿车方向盘下侧的储物盒中搜查出了一小袋白色粉末,经公安机关鉴定为冰毒。同时,民警在男子的手机中发现有涉及毒品贩卖的信息:一个陌陌名为“梦幻冰晶”的用户,发消息问该男子求购60克毒品。

  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一举打掉了这个流窜在潍坊、即墨的吸贩毒团伙。该团伙以张某为上线,王某、马某两人为主要贩卖者,以郭某、单某等人为主要吸食者,团伙成员达十余名,缴获冰毒61.6克,毒资48400元及吸食加工冰毒的工具一宗。

  ■贩毒者 聊天群里常有人讨论“肉”,发现其中玄机

  法庭上,被告人张某交代了犯罪经过。1990年出生的张某是青岛莱西人,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案发前,一直在淄博市张店区一超市工作。

  张某交代,最开始贩毒的动机是从陌陌聊天群开始的。2015年4月,他用一个旧手机号注册了名为“耗子”的陌陌账号,并加了许多聊天交友群。

  张某奇怪地发现,这些群里除了聊天交友信息,还经常有人谈论“肉”,有人问“有肉吗”,紧接着便有人说“卖肉”。

  好奇的张某想知道其中的门道,便私聊“卖肉”的群友,群友的解释让他大吃一惊,原来“肉”就是冰毒!

  群中联系上“卖肉”的,交易过程像拍电影

  “这么多人要买冰毒,卖冰毒的话一定能赚很多钱”,这让张某看到了一条金闪闪的发财路。贩卖毒品毕竟是违法之事,但信奉“富贵险中求”的张某只是把法律在心中想了想,接着就抛在脑后。因为没有货源,张某便采取广泛撒网的策略,在各个陌陌群中发布“高价求肉”的信息。

  没过多久,一位名为“大哥”的陌陌群管理员私聊张某说他那有冰毒。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张某最终决定以32000元价格买下270克冰毒,并约定于第五天下午1时在淄博一高速路口交易。这位“大哥”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自始至终只跟张某通过陌陌联系,张某对这位“大哥”的信息一概不知。

  两人交易的过程也犹如电影桥段一般。交易当天“大哥”通过陌陌发消息,告诉张某毒品已经放在淄博高速路口以北第一座高架桥下马路西侧的绿化带中。而警觉的张某为了不让“大哥”看到自己的车牌号,将车停在远处,步行一公里走到毒品存放地。身在暗处的“大哥”看到毒品被取走后,紧接着指挥张某将钱放到下个路口西侧的第一个垃圾箱内。张某将钱放进垃圾箱后便转身离开,走了没多远,便看到一黑衣男子从路对面飞快跑到垃圾箱将钱取走。随后,两人互发消息确认交易成功。张某回到宿舍后将毒品过秤,发现这位“大哥”很大气,多给了20克,将毒品包好放到窗台的鞋盒里。

  后来,张某为毁灭证据躲避侦查,将“大哥”的信息全部删除,所使用的电话卡也已销毁。没有了相关线索,“大哥”尚未抓获归案。

  第一单生意被骗,之后亲自开车送货上门

  手头有了“肉”,张某便马上在陌陌群里发布“卖肉”的消息,很快一名威海的陌陌用户私聊张某询问买1克冰毒能不能通过快递发货,并且货到付款。对于突如其来的第一单生意,张某很是激动,二话没说便答应了。

  张某将冰毒用小塑料袋装好,放在一条裤子的口袋里,然后将装有冰毒的裤子通过快递寄了出去。过了三四天,见对方一直没打钱,张某便发消息询问货款的事,结果心凉了半截,原来对方已经将其拉黑,并且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张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第一单400元的生意以失败告终。

  吃一堑长一智。张某怕再次被骗,决定亲自开车送货上门。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张某先后八次开车到滨海区、即墨市、寿光市给马某、郭某等人送冰毒共计284.3克。据张某交代,这些购买者都是从陌陌上得知的信息,而每次的交易地点也都会选在高速路口旁。

  另经审理查明,在2015年7月被告人张某在淄博市张店区的租住房内先后两次容留朋友杨某吸食冰毒。

  ■吸毒者 90后情侣是“大客户”,没收入以贩养吸

  在张某的众多客户中,有一陌陌名为“梦幻冰晶”的“大客户”,每次都是几十克的购买冰毒。原来这位大客户是一对情侣,男子王某26岁,女子马某20岁,都为即墨市人,两人先后4次从张某处以每克14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共计186.1克。

  张某被捕后的当天下午,警方根据张某手机中的聊天信息,在即墨市南泉高速出口将王某、马某抓获。

  20岁一个如花似玉的年纪,对于女孩来说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候,可法庭上的被告人马某,丝毫看不到青春阳光的影子。据马某交代,自己初中未毕业,就混迹社会,在201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即墨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后来为了寻求刺激,马某渐渐染上了毒瘾,2015年1月因吸食毒品被即墨公安行政拘留五日。

  深陷毒品不能自拔的马某,由于和男友王某都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能继续吸毒,两人决定铤而走险走上贩毒道路。2015年6月到7月间,王某、马某将从张某处购得的冰毒分别以300元、400元、500元的价格分七次卖给青岛的李某、孙某等人。

  ■审理 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寒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冰毒而非法销售,被告人王某、马某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冰毒并进行销售,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张某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处,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罚金5000元。

  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80000元。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80000元。

  ■法官说法 当前毒品犯罪存在低龄化的趋势

  “这起案件中三名贩毒人员都是90后,其中一名女性毒贩刚满20岁。”据办案法官介绍,在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毒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当前毒品犯罪存在低龄化的趋势,其中贩毒人员以农村户籍为主、文化程度较低且无业者较多,以贩养吸的问题十分突出。

  法官表示,究其原因是青少年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不法分子的教唆利用,家庭关爱和学校教育的缺失等多方面造成的。对此,在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毒品危害的相关宣传,家庭、学校也要加大对青少年的关爱力度,全社会齐心协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美好纯净的社会环境。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黄腾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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