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棉花肉松"被拘是堂普法课

2017-05-31 07: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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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从盲目信谣、造谣再到传谣,直至被依法拘留,这一事件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同时,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值得所有人铭记并反思。

  5月22日,一则“棉花肉松蛋糕”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市民关注。5月26日,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未检测出棉花。日前,市南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将编造并发布费县路某糕点店所售蛋糕使用“棉花肉松”视频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女,61岁,本市人)、黄某(女,65岁,本市人)查获,依法对两人行政拘留五日。

  在还了肉松清白之后,相关法律追责也已开启。回溯这一事件的过程,会发现两位“大姨”一开始就受到了网络谣言的蛊惑,外地类似视频此前就已在网上疯传。不管是为提醒他人也罢,赚取眼球也罢,两位“大姨”的行为,客观上都已经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显而易见,警方完全是在依法处理。

  从盲目信谣、造谣再到传谣,直至被依法拘留,这一事件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同时,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值得所有人铭记并反思。与过去不同,在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谣言极易插上翅膀,造成超出意料的危害,乃至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共安全。而今,两位“大姨”已尝到苦果。而那家无辜的糕点店声誉遭到损害,增添了巨大的经营成本。而且,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频繁爆出的“棉花肉松”视频,已经影响到整个肉松行业的销量,损失难以估量。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严肃依法追责是一堂最直观、最有效的“普法课”,让人们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就要付出代价。而且,自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否则,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而在这一事件发展过程中,有些自媒体事实上已涉嫌“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对此尤须警惕。更多的围观者,则应加强对谣言的识别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多一点对常识的坚守,三思而后“转”。这是网络时代的基本素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也应看到,相关事件成为舆论焦点,说到底还是因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敏感。在打击造谣、传谣的同时,更要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食品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革新之外,要努力赢得民众信任和支持。监管部门则要切实行动,织密防护网,努力做到让老百姓放心、安心。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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