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公示让消费行为更安全

2018-01-04 08: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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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英锋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探索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

  所谓消费投诉公示,是指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流媒体、社区、村居等公示渠道为平台集中公示消费投诉信息。消费投诉堪称市场诚信的晴雨表,而消费投诉公示则是市场信用评价的一部分,对于完善社会征信评价机制、促进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消费投诉公示系统也相当于一个曝光台,相当于给一些不良商家做了负面的记录或广告。如此,消费者的知情权就能够得到满足,就能够便捷地查询经营者的投诉信息、处罚信息,消费行为也将更加理性、健康、安全。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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