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存折里钱没了 银行责任不能丢

2018-01-05 08: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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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江德斌

  有张19年前的某国有银行的存折,牛先生想取出里面的2000多元钱,但银行方面3个月查了17次,先是称无法查到该存折的存储信息,后又说钱已被取完……(1月4日《华商报》)

  这又是一起葫芦案。按照牛先生的说法,他存在银行里的钱,就这么找不到了,银行一会儿查不到存储信息,一会儿又说钱被取完了,可就是拿不出一丁点的证据来。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过关。存折是合同关系的体现,银行要正视储户所持存折的合法性,只要不能证明该存折是伪造的,就应该进行兑付。

  就当下而言,2000多元钱的确不多,即便真没了,也不会对储户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这件事情的性质却不容小觑,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银行管理环节存在一定问题。假如储户的钱存着存着找不到了,那如何让人放心?而且,从新闻细节来看,储户存在银行的钱也仅仅过了19年而已。

  近年来,各地屡屡上演类似一幕,涉及到的银行也不止一家。比如,《市民16年前建行存款2000,如今银行记录找不到》《广州老人15年前存5000元,银行称时间太长查不到》等。这不能不让人对某些银行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产生疑虑。原始凭证是银行的重要资料,其保管、查阅、使用,都应该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和流程,怎能说找不到就找不到了?

  钱是储户自己的,放在银行除了拿点利息之外,最主要就是图个放心,储户对银行的信赖,正是银行的信用基础。假如因为某些方面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足,导致储户的存款信息无法准确查找、不能及时兑付存单,那么银行就难免陷入一定的信任危机。

  因此,银行千万不可小觑“储户存款没了”的后果,应高度重视,尽快组织人力,查找出储户的原始凭证,以还原事实真相,给储户和公众一个清晰明白的答案。同时,银行应由此吸取教训,加强完善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梳理是否存在疏漏,并尽可能将其全部电子化,以方便查询,顺应技术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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