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将迎新国标:最高时速不能超25公里

2018-01-17 06: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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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工信部、国家标准委16日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

  随着社会发展和物流、外卖等产业的兴起,电动自行车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也越开越快,安全隐患与日俱增。而当前我国仍沿用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标准,不能适应行业发展。

  “自1999年至今,我国多次对标准进行修订,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到公示环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郝文建说,标准的滞后使得十余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肆意生长”。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此次公示的标准最突出亮点就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并以此延伸对相关指标进行严格管控,比如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篡改、增加车速提示音等。

  此外,新标准在对近几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基础上,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

  工信部表示,新标准一经通过正式实施,将为企业进行产品升级预留半年到1年过渡期。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通过纳入机动车管理、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该报批稿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近七成电动自行车在“钻空子”—— 国标再修订能否规范超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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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拟试点

  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获悉,深圳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一改以往单一“限”的方式,实施“禁、限、疏”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据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介绍,根据近几年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交流,结合各区公共交通覆盖情况,深圳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疏堵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在一些未限行区域或者交通秩序较乱的地区采取疏导管理措施,试点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实施集中充电、集中停放,通过换取免费骑行次数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此外,参照南宁做法,在辖区试点增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点,由区政府牵头,在每个街道办建立1个固定学习点和两个简易学习点。参考广州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禁售(超标车)、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南方日报》

  近七成电动自行车在“钻空子”——

  国标再修订能否规范超标车?


  越来越“魁梧”的身材,越来越“矫健”的身手,穿梭于大街小巷,眨眼工夫,唯见背影汇入车流。这样的场景大家都很熟悉——电动自行车缩小了经济半径,方便了社会生活。然而,为了走得更远,跑得更快,大量超标车随之出现,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对速度、重量、防火安全等指标修改并强制执行。此次公示的标准能否消除安全隐患,引领行业发展?能否满足出行需要,便捷百姓生活?记者进行了调查。

  飞驰的“肉包铁”

  “玩”的就是心跳


  “人们经常将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混淆,二者的使用范围和路权规则完全不同。”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二者主要通过速度、重量、动力性能等指标来界定。前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严格限制。后者属于机动车,需要驾驶资质、车辆号牌等。

  工信部调查,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重量超过70kg,超标车比例接近七成。记者在北京、山东、广东等地调查发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增加了车长,去掉了脚蹬子,改装了动力系统,摇身变成“小摩托”。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快,不仅严重挤占了车道空间,而且安全隐患重重。“家离公司四公里,就数骑电动自行车最方便。可是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总觉得是‘肉包铁’,心跳都加速。”家住北京朝阳区的王晓捷说。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843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上升8.6%和13.5%。

  “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也将更大。”报批稿起草组专家、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郝文建说,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从严管理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

  姓“机”还是姓“非”


  “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街上跑,给道路交通执法带来困难。”青岛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副中队长李兆强对此深有感触。

  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发布实施,制定年代较早,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比如,仅对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3个技术指标强制,整车重量等其他31个指标只要符合24项就算合格。

  从那至今的18年以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年产值超千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超400家。日渐庞大的市场和频发的事故呼唤新管理标准。此次公示的新标准指向生命财产安全,从严强制。

  “最核心的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用于‘短途代步’。坚持全文强制,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高延敏说,新标准明确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改装,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对外形尺寸等关键性能严格限定。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声音小没有预警问题,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

  郝文建说,新标准为生产、销售、路面管理和法院判决等提供统一尺度,避免“购买了却不能上路”“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等问题。

  避免“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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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脚蹬子的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就不能在市区骑了。我们怎么接单?我们整天在外面跑,合标车续航里程够不够?”美团骑手曹冬苗有着不少担心。

  用新标准衡量,绝大部分存量车超标,百姓家里的车还能否上路?企业面临生产线调整和成本上升,如何解决?速度慢下来,外卖、快递等关联行业是否受影响?标准落地应用也带来现实问题。

  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准通过后,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留出半年到1年时间,让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消化库存。”高延敏说,工信部也将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给先进制造更多扶持。

  “过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适应,也需要政府、各部门做好各方协调,管理跟上,避免‘简单粗暴’。”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等专家认为,可通过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换购新车,同时完善电池、充电设施等,建立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据新华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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