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合法福利就该这样“增”

2018-03-19 08: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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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冯海宁

  近日,广东省总工会制定并下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作出规定,23项支出项目中有14项新增项目。此外,有的福利项目提高了发放标准,如生日慰问标准从原来的人均300元提高至400元。(3月18日《广州日报》)

  我国职工福利此前经历了一段曲折历程。去年12月,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重新明确并新增部分福利项目。随后,一些地方实施细则相继发布,不仅新增部分福利项目,也明确了地方福利标准。相比其他一些地方实施细则,广东实施细则有两个不同之处:一是新增福利项目比很多地方要多。广东新增项目多达14个,而一些地方新增项目只有几个;二是福利标准比一些地方高。如广西生日慰问标准从原来的人均200元提高到300元,而广东则从人均300元提高至400元。

  还值得注意的是,广东部分新增的职工福利项目,是很多地方没有的。比如,极端天气也被纳入新增福利项目中,规定指出可购买防寒保暖、防雾霾用品以及食品饮料,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这种新福利,能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的细节关怀,可增强职工对工会认同感。

  应该说,每个省份新增福利项目以及福利发放标准,都是因地制宜,相信广大职工都能理解和接受。不过,职工还是期盼能分享更多发展成果,能从工会组织得到更多的温暖。尤其是很多企业职工,由于过去福利水平不高,希望得到更多福利保障,以减轻生活负担,增加获得感。

  《2014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指数为66.5,处于“基础水平”。仅有47.5%的企业表示愿意增加员工福利保障投入。在很多企业相对吝啬的情况下,职工就会期待工会能发更多福利。

  也就是说,广东围绕职工福利所做的“增”字文章,更符合职工尤其是企业职工的期待。虽说广东经济相对发达,工会经费自然相对充足,有条件为职工发放更多合法福利,但笔者以为,新增福利也体现出广东更愿意让职工分享发展红利,而这种“舍得”也会让职工在广东更有干劲。当然,是不是广东每个职工都能享受广东工会福利?答案是未必。因为现实中部分小微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企业工会,其员工恐怕难以享受工会福利。

  对广东而言,笔者既希望当地能有效保障基层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经费,继续扩大小微企业工会覆盖面,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细则落实。对于其他省份而言,则希望能尽量多增加新福利项目,并根据物价等经济指标经常调整福利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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