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供销合作社非法获取241万元专项资金被追回

2018-05-04 07: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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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陈刚 朱业宗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3日讯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是不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那“供销社”呢,能不能勾起你的一点回忆?上了年岁的人,估计都有去村头小卖部凭票买一块毛巾,添一块肥皂的经历。时间到了2010年左右,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供销社系统,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在农村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打通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通道。为此,中央财政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用来推动新网工程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

  可是这么好的一个“利农”政策,却让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据介绍,黄岛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工作中发现,该院反渎局侦办的一起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人员许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中,涉嫌人所在的单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自身也存在违法行为。

  于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灵山卫供销合作社非法获取了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90万元、王台供销合作社非法获取了2011年、2013年的专项资金151万元,而千辛万苦申请下来的专项资金也没有被用于规定的申请项目,给国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2017年11月3日,黄岛区检察院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灵山卫、王台两家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很快,王台和灵山卫供销合作社分别向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报告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并将非法获取的专项资金241万元全部退缴财政部门。

  在供销社案中,嫌疑人许某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职权和怠于履行职责造成的国有财产损失却一直没有追回。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于是黄岛区检察院及时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通过向行政主体发出监督行政执法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体履行职责,纠正了错误,追回了违规发放的专项资金。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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