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近日,陕西渭南市21岁的莹莹(化名)被网购的银环蛇咬伤,出现意识模糊后送往医院抢救。其在重症监护室多日,一直处于昏迷、无自主呼吸状态,目前已被宣布脑死亡。(7月15日人民网) 网购银环蛇当宠物,可谓无知者无畏。买家作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购买国家保护动物违法,应为其自身的行为买单。但也要看到,买家已为其行为付出最大代价,那么违禁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商家,具有监督管理的电商平台,以及禁止邮寄动物活体的快递公司,是否也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案几乎可说是防线失控的极致化表现。
首先,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银环蛇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当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无论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是《刑法》,对此都明确了法律界定和惩戒措施。其次,《邮政法实施细则》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虽然对于邮寄活体动物的行为,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但对快递公司没有履行检视之责的行为,则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此次涉事快递公司未经检视而邮寄“夺命毒蛇”,理应严惩不贷。
最后,人死了并不代表事件的终结。应由当事方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由公安部门立案才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与此同时,也需要向林业、工商、邮政等部门举报,以启动行政过错追究程序,从而达到行政、民事和刑事综合惩戒的效应。问题在于,假若平时没有举报、投诉或者诉讼,法律程序如何实现“自启”。事实上也正是因为“不举不究”的滞后性,造成了事实上的法律失灵。网络销售动物行为已泛滥成灾、大张旗鼓,假如相关部门不能超前介入和及时干预,此类违法行为就很可能不断地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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