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海宁
今年P2P又突发一轮“爆雷潮”。记者从第三方平台“网贷天眼”的“爆雷”(已经发布破产清盘或者老板失联)P2P名单中选出15家规模较大的平台,在手机厂商的应用商店搜索发现,除了整改后的小米商城完全下架外,很多手机应用商店仍存在未下架的“爆雷”产品APP。(7月28日《南方都市报》)
P2P“爆雷”涉及大量投资者利益。按说,每一起“爆雷”事件发生后,所有手机应用商店都应该自觉下架“问题P2P”,以快速净化手机应用市场,避免新投资者上当受骗。然而媒体调查发现,多个手机厂商的应用商店仍可以下载“问题P2P”。究其原因在于,制度层面缺乏统一认定P2P“爆雷”的标准,监管层面没有合理对接的体制机制,手机厂商麻木不仁。这既不利于保护投资者,也不利于监管者履行职责,还不利于手机厂商处置。
所以,亟待建立联动监管体制,一旦事发,相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动作之一就是促使“问题P2P”及时下架,使之成为统一动作。监管、第三方、厂商应建立有效联系,通过追责倒逼手机厂商履行下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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