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高校内勤工助学每周不超8小时,时薪不低于12元

2018-09-07 10:14   来源: 央视新闻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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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2018年修订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新的《办法》规定,大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办法》要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办法》规定,对于固定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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