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新物业上台翻倍涨物业费 称“爱上哪维权上哪”

2018-09-25 16:4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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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25日消息 新老物业交接,老物业将业主交纳的电费卷走,新物业上任后使出了“三板斧”:物业费翻倍涨价、重复补交电费、威胁停水停电……近日,市南区万事兴嘉园业主向半岛网反应,业委会在没有经过任何公示和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更换物业及涨物业费。

  对此记者试图联系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郭先生称:“对不上的钱太多了”、“需要向你汇报么”、“没有义务回答问题”,始终不做正面回应。八大湖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前期他们已经做了协调工作,但业委会并未有任何人到场,新物业公司则把所有责任推脱给业委会。记者了解到,在调解之后的第二天,新物业通知业主,若不补交电费,将会停水停电处理。

  

众多业主集体维权



  新物业上任强制业主二次交费

  物业更换交接失误老物业捐款跑路


  今年8月份,青岛市南区新沂路万事兴嘉园更换物业,9月5日,20多家小区门店房业主接到新物业青岛天盛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要求业主交纳8月份的电费总计5万余元。但业主们反映,在8月份业主已经交纳了这笔电费。“应该是他们交接的时候失职了,我们已经把钱交给了老物业,这边钱没有做交接,或者是已经做了交接,但是新物业想要重新再收一份。”业主孙女士向记者反映,他们这些店铺是大户表,只能通过物业代收然后交纳给电业局。

  “我们肯定不能交这个钱,他们工作没做好,出了问题后不能把失误转接给我们。”孙女士说,但物业表示不补缴电费,后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不收取。之前业主已经和电业局沟通过,确实没有交8月份的电费,电业局告知他们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不交费的话会予以停电处理。“后来我们找了电业局协调,对方也理解,说给我们一些时间做沟通。”

  物业费翻倍 10多为业主集体维权

  工作日新物业办公室大门锁闭


  9月21日,记者来到万事兴嘉园,一众十多位业主聚集于此共同维权。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不仅仅是交接出现了严重的工作失误,在新物业上台后,他们首先做的就是涨物业费,由以前1.6元不到直接翻倍涨到了3元/平方米/月,之前没有接到他们的任何通知,上来就是让按照这个交费。“我们想要看物业和业委会签订的入住协议,物业也不给看。”

  随后记者随同业主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但办公室大门锁闭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在电话联系到物业办主任后,对方称正在开会随即将电话挂断。

  换物业、涨价不做公示不通知

  业委会主任:对不上的钱太多了


  针对物业交接和物业费用涨价的问题,记者通过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业务会主任郭先生。

  记者:关于业主前边交的水电费,很多商户找到我们。

  郭先生:哪个商户?你给我指名道姓

  记者:如果方便的话是否可以来一下现场?

  郭先生:我现在去不了,我现在有工作

  记者:上一个物业把8月份电费拿走的事,您知不知道?

  郭先生:我不知道

  记者:但是你跟前物业交接你不知道么?

  郭先生:我交接的我怎么能知道,他把这个钱拿走了。

  记者:钱对不上账就交接了么?

  郭先生:对不上的钱太多了

  记者:为什么换物业?

  郭先生:你要能解决问题我就给你说,你别跟我套近乎,我不愿你给我套近乎。你给我解决不了问题,我也不需要告诉你。

  记者:更换物业的时候有没有跟业主做公示?

  郭先生: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你怎么知道没做公示?做公示需要跟你汇报么?我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

  随后记者提出让业主和郭先生进行沟通,对方称现在没有时间,物业有业委会的联系方式,让物业通知他们,随即将电话挂掉。现场记者询问多位业主,对方均表示,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也没有看到公示。

  

在物业公司楼下由业主张贴的告知书



  小区业主贴告知:业委会不做公示不通知

  强制业主投票 选举材料不真实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物业公司办公楼下有一份小区业主张贴的告知书,称业主委员会人员在不通知全体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并带有强制性的让部分业主投票,选举材料内容不真实,在这种情况下选举出来的物业公司得不到全体业主的利益。此外业委会将物业费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涨到1.35元,其用意不得而知,希望业主认真考虑清楚进行公开选举,不要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老物业“失联” 工作人员称已离职

  新物业和业委会始终推脱不予正面回应,21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老物业青岛信浩宇物业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员表示他已经离职,收费以及为何被解聘的情况他并不清楚。随后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该物业公司注册地址,但记者在现场并未找到该物业公司,其注册地址延吉路100号2号楼2单元602户,该地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并没有所谓的2号楼。

  

多位业主来到街道办希望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协调



  街道办:叫了三方来协调 业委会一个都没来

  已经将物业行为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


  针对新物业公司入驻、涨物业费等行为,以及业主委员会是否进行过公示情况,21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前期他们做了协调。“之前我们把业主委员会、新物业和业主叫到一块坐下来好好谈谈,但是通知的5名业主委员会成员没有一人到场。”工作人员称,前物业则不接电话,新物业的经理虽然到了现场,但一直在推卸责任,要不就推卸给前物业,要么就是业主委员会造成的。其中物业费涨到3元,也是业委会开会讨论通过了,物业公司这是按照业委会的意愿来收费。

  “为什么要让这样的物业进来,而把老物业赶走。”工作人员称,之前的老物业也没有其他不配合工作的地方,不管是叫来开会还是其他工作,都比较配合。对于万事兴嘉园物业更换的事情,工作人员表示新物业也并未来街道办进行告知。“只要有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可以进行更换物业,这是业主的权利。”工作人员称,对于物业费和水电费进行捆绑的情况,街道办已经将该情况告知给区物业办,由区物业办督促告知物业公司,此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将此行为告知区物价局和城管执法中队,对违反物业管理的行为,由城管执法中队进行处理。

  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业主有权拒交

  物业办、物价局都称管不到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和本办法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第四十九条规定,低于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并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对于以上行为,相关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联系到青岛市物价局,市物价局业务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对于物业费突然涨价的情况,因为小区目前有业委会,并不需要到物价局报备,是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对于物业公司将水电费用和物业费用“捆绑”收费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国内并没有任何明确的文件解释何为“捆绑收费”。“捆绑收费比方说就像是去买一个苹果但是卖家强制要求搭一个梨,但现在的情况是物业确实提供了服务,也就是说物业费和水电费用都是必须要交的,就是一个交的方式。”该工作人员称,对于新物业的行为,建议业主进行民事诉讼。

  进展:物业仍坚持捆绑收费

  让业主爱上哪维权上哪维权


  采访中有业主向半岛网记者反映,小区在新沂路有几个店铺属于公共设施,但是业委会将其对外进行了出租。“按理说这些地方都是为了给小区的居民提供一些休闲健身的活动中心,但是物业出租出去开店了,一个店每年的费用将近10万元。”业主反应,对此记者询问得知,在合同中确实是业委会盖章确认。不少业主反应,希望业委会能够提供相应的费用公示,将这一部分钱的使用、收取等账目向业主告知。

  9月25日下午,该小区业主孙女士再次联系到记者,称上午他们到物业办公室想要交纳水电费,但物业工作人员仍然坚持需要先交纳物业费才可以,否则就要拉闸。“物业说为什么有的业主能接受,已经交了这个钱,你们为什么不交。”孙女士说,现场物业的工作人员态度蛮横,告诉他们爱上哪维权上哪维权。

  对此,半岛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半岛网记者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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