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再出巨额罚单 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受90余万元处罚

2018-11-20 17:4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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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的案由被罚。

  人民银行 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18年11月2日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合计罚款人民币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8.5万元共计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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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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