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民企发展路|于为贵:风雨兼程三十六年 琴岛砥砺前行

2018-12-27 14:5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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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改革开放4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民营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工商局联合半岛网开展了“回顾民企发展路”系列报道,探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回溯历史,展望未来。

  琴岛,始于1982,不知不觉间已走过了36个春秋。过去的三十六年是不平凡的三十六年,是风雨兼程探索发展胜不骄败不馁的三十六年,是积累财富、技术、人脉以及经验的三十六年,是取得丰硕成果为今后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奠定基础的三十六年。2003年9月1日,于为贵代表琴岛公司步入人民大会堂领授“中国名牌”证书,届时,即墨市第一个“中国名牌”诞生在琴岛公司。

  琴岛商标的由来

  1982年春天,邓小平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江南北,吹醒了亿万热血青年纷至踏上创业之路。于为贵也踌躇已久不甘落后。于为贵告诉记者,1982年秋,他和夫人携手开始了创业之路,制造出了第一条电热毯,起名为“幸福”牌,也就是现在的“琴岛”牌。

  1984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于为贵与崂山上马镇电器厂签订了一纸30万件“青岛”牌塑料插头件合同,但对方在供货20万件后单方停止了供货,致使他的客户拿着合同上门催货,于为贵称当时心急如焚,无奈之下找人“照葫芦画瓢”刻了一套生产模具并委托其生产塑料插头件。熟料,次年,工商部门找上门来,说崂山上马镇电器厂诉于为贵侵权,要求凡带有“青岛”商标的塑料插头件全部查封销毁并等待处罚。崂山工商局、即墨工商局实地了解情况后认为,对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是违约在先,而于为贵表示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对方“青岛”二字是注册商标,也不知道商标是什么概念,所以,最终处理结果是对方撤诉,于为贵方停止使用带有“青岛”商标的塑料插件,免于处罚。“这件事给我上了一堂花钱也买不到的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及商标重要性的专业知识课,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思忖良久,决定为电热毯及所有产品申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于为贵说。

  十年心路历程

  经过调研分析,于为贵认为注册一个带有地域名称的商标对打开市场销路有着积极的带动作用。于为贵告诉记者,“当时,我想起了1974年我因患病在青岛住院期间,父亲多次陪我一起去栈桥和栈桥旁边的小琴岛散心的情景。白天望琴岛,岛上一座白塔赫然醒目;夜晚隔海望去,岛上是一座闪闪发光的灯塔,给夜航的轮船导航进港。这闪闪发光的灯塔鼓舞了我,给了我战胜病魔的力量与信心,这个情景一直清晰的印记在我的脑海里。”

  十年后,1985年秋天,为产品商标注册于为贵再次来到栈桥,坐在当年父亲陪我散心时坐过的那块长石凳上,用火柴在海边的条石上反复摆弄,构勒出了线条闪闪发光的琴岛图形。于为贵说:“几天后找人帮助绘图,拍照,附上文字说明,经即墨,青岛工商局审稿后涵报北京国家工商局申请商标注册。六个月后,我在家乡牛棚工厂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寄来的封面带国徽的“琴岛”商标注册证书。”

  十年前,闪闪发光的琴岛灯塔给了于为贵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力量;十年后,闪闪发光的琴岛灯塔指引于为贵走向了创业成功之路;今天的琴岛灯塔是行业内仅有的两枚驰名商标之一。

  三十六年来我们还先后荣获了青岛市、山东省名牌,青岛市、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创新型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A级纳税单位,青岛、山东省慈善之星等荣誉。这些荣誉的获得凝聚了琴岛人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充分体现了琴岛人不畏艰难、不断开拓的进取精神。

  琴岛,砥砺前行,再创辉煌,向着“世界一流,百年老店”的伟大目标迈进。

  通讯员 黄秋梅 周绍华 文 于千千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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