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得抓紧 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015-04-10 10: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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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开始了吗?需要通过哪些方式,具体该做哪些方面的准备,哪些年报内容不能缺呢?”醴泉街道从事个体经营的张女士拨打当地市场监管所电话,了解情况。据了解,离6月30日期限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电话咨询醴泉街道市场监管所如何年报公示的个体经营户越来越多。

  年度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为了确保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地进行年报,记者咨询了高密市醴泉街道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对于个体工商户年报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醴泉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各类业户年报(公示)的陈晶晶介绍,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并公示;尚未报送2013年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先填报2013年年度报告,然后再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申报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的截止日期都是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申报年度报告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信息不及时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网上提交年报无需再提供书面材料

  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需填报2013年度、2014年两个年度的公示信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只需填报2014年度的年报(公示)信息。

  年度报告公示方法:登录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东)(http://www.sdxy.gov.cn)——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模块——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首次登录先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点击“企业年报信息填报”模块——点击注册后取得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入后选择年报(公示)事项进行填写并保存——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进行年报(公示)。企业按照年报(公示)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年报(公示)信息即完成,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报戳记。

  陈晶晶特别提醒广大经营业户。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原横版营业执照换发为带有二维码的新式竖版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由所在地登记机关负责换发,也就是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换发。没有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业户需携带旧版本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抓紧时间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免费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原工商所重新组建为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12月24日印发的《关于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高编〔2014〕29号):“为贯彻落实《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潍发〔2014〕16号),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潍办字〔2014〕56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此文件精神,在原各工商所的基础上,结合原工商,食药监、质检的工作职能重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

  文/图 记者 李奇 通讯员 宗百顺 刘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gaomi.bandao.cn/news.asp?id=25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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