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买被拐卖儿童不免除刑罚

  •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介绍,一些地方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猖獗,并且屡打屡发、屡禁不止,这应当说与买方市场需求、对买方市场惩治力度不够是有相当关系的。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于收买被拐儿童者,只要没有虐待行为或阻碍解救,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现实中,由于多数收买者是为延续香火,虐待儿童比较少见,因此绝大多数收买者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收买行为。查看原文>>

收买被拐卖儿童该不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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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这将有助于堵住买方市场,有效消除买方需求,斩断拐卖儿童犯罪利益链条,进而推动形成“收买儿童是犯罪”的全民认知,从源头上减少拐卖儿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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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吴6/25 14:23
  • 支持加大对收买者的处罚!!!
  • 小雅6/25 14:18
  • 如果吸毒的都没了,就不会再有贩毒的。同样,买婴儿的都没了。也就不再会有贩卖婴儿的。但是要同时解决收养儿童难的问题。
  • 没人性6/25 14:18
  • 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是赤裸裸的泯灭人性,对其罪犯的打击亦是对人权捍卫。如果容忍轻判就是无视合法公民的人权。

  •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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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应该。这将导致儿童买卖转为更为隐蔽、更为黑暗的方式,给打击带来更大难度,同时,也有可能对被拐儿童的安全形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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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亮6/25 14:21
  • 滥用刑罚不好,典不服众也同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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