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纪委通报九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16-11-02 08:27  来源: 高密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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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九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九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醴泉街道三官庙村乱收费的问题。三官庙村村民在规划区外建房时,按一定标准收取费用,入村集体账,用于村务开支,引起了群众不满。刘志清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对此负有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刘志清党内警告处分。

  2、经济开发区西姚哥庄居委会乱收费的问题。2014年至今,西姚哥庄居委会在村民翻建、新建房屋时,以土地补偿款名义收取村民建房费,入村集体账,用于村务开支,引起了群众不满。鞠志波作为该居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鞠志波党内警告处分。

  3、经济开发区小南曲村村干部违纪问题。2009年,村民仪修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小南曲村以建房费为由收取费用后,默许其违章行为。仪名伟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对此负有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仪名伟党内警告处分。

  4、醴泉街道姚家庄原党支部书记万长征侵占的问题。万长征在担任姚家庄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7年收到市农业局给予的农技推广费,未入村集体账,被万长征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万长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柴沟镇潘家栏子村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该村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养殖场赔偿款,直接用于支付两户村民补偿、义务工、车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上述收入支出均未入村账,违反了农村财务管理规定。邱洪福作为时任潘家栏子村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邱洪福党内警告处分。

  6、胶河生态发展区水利站长兼太洛社区主任钟汝祥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钟汝祥在任胶河生态发展区建房办主任期间,负责本辖区危房改造工作。因其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分农户危房改造资金被截留挪用情况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0月,胶河生态发展区纪工委给予钟汝祥警告处分。

  7、东北乡文化发展区王家坵村村干部违纪问题。2014年4月,尹强一行四人到北京筹集修路资金,期间购买精品“四宝”、泥塑、“叫虎”等物品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给村集体资金造成了浪费,党支部书记尹强负领导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尹强党内警告处分。

  8、姜庄镇旗台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杜宝强偷逃土地承包费的问题。1999年,杜宝强承包本村3.03亩土地,约定前三年不收承包费,之后每年上交承包费。期间,杜宝强利用职务便利,偷逃部分年份承包费。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杜宝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姜庄镇旗台一村文书刘固逊偷逃土地承包费的问题。1999年,刘固逊承包本村4亩土地,约定前三年不收承包费,之后承包费每年429元。期间,刘固逊利用职务便利,偷逃部分年份承包费。2016年10月,市纪委给予刘固逊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的典型问题的通报 

   现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的十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柴沟镇前东养马村党支部书记臧敬远拖欠土地承包费的问题。臧敬远自2004年承包村集体0.7亩机动地,至今未交承包费。2016年10月,柴沟镇纪委对臧敬远批评教育。

  2、夏庄镇王家南直村文书王振厚违纪问题。2012年6月,王振厚担任王家南直村支部委员兼文书期间,擅自代替村民王某某签字支取土地征用款,并记其他收入科目,违反财经纪律。2016年10月,市纪委对王振厚批评教育。

  3、经济开发区经管站干部冷瑞雪工作失职的问题。经济开发区经管站工作人员冷瑞雪对辖区内小南区居委会存在用票据存根下账,造成重复入账的问题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2016年10月,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冷瑞雪批评教育。

  4、经济开发区小南曲村文书仪献武违纪问题。小南区居委会文书仪献武对存在用票据存根下账,造成重复入账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0月,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仪献武批评教育。

  5、柏城镇经管站审账员范桂成工作失职的问题。范桂成作为柏城镇经管站审账员,在核实赵家沟清查核资登记表时,没有按照规定将该村土地承包情况的登记内容与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核对,使该村85亩土地错误登记在某村干部名下;在缺少承包合同和相关单据情况下,审核通过该85亩记入村账,使欠款错误的挂在该人名下。2016年10月,市纪委对范桂成批评教育。

  6、柏城镇赵家沟村文书杜从存工作失职的问题。杜从存作为赵家沟村文书,将他人承包的85亩土地错误登记,并将承包费以杜某某欠款的形式挂到村账上,该笔欠款挂账缺少承包合同和相关单据,没有土地承包人的签字。2016年10月,市纪委对杜从存批评教育。

  7、经济开发区东于家庄村文书张春利乱收费的问题。张春利作为经济开发区东于村文书在村民办理父母落户时,违规收取落户费3800元,并以新农村建设捐款的名义计入村账。2016年10月,市纪委对张春利批评教育。

  8、密水街道原驻大尹村工作人员温海违纪的问题。2013年秋冬,温海任社区驻大尹村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制止支部书记孙某以村集体办事名义安排小农水工程生活接待,并参与吃喝。2016年10月,市纪委对温海批评教育。

  9、密水街道大尹村文书李殿风违纪的问题。2013年秋冬,李殿风作为大尹村文书,没有及时制止支部书记孙某以村集体办事名义安排小农水工程生活接待,并参与吃喝。2016年10月,市纪委对李殿风批评教育。

  10、胶河生态发展区大庄村支部书记陈际森工作失职的问题。陈际森作为大庄村支部书记,对村民违章建大棚和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未交租赁费的问题负领导责任。2016年10月,市纪委对陈际森批评教育。

                                                        中共高密市纪委

   [编辑: 单小东] 本文地址:http://gaomi.bandao.cn/news.asp?id=267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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