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上午,青岛市北交警人民路中队民警驾驶警车沿人民路在辖区巡逻,途经人民嘉兴路口,看到一辆黄色中型客车违法停靠路口,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执勤民警遂下车准备对驾驶员劝离,民警下车走近观察发现车辆张贴的年审与保险标志有“问题”,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驾驶员告知均未带,民警怀疑该车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嫌疑,随即将该车连同驾驶员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B2,不允许驾驶此种车型,驾驶员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并一步核实该车辆的年审贴与保险标志均是其他车辆所有;车辆2004年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车辆存在逾期未年检违法行为;并且车辆还达到报废标准,数项违法行为一起处罚,在铁的事实面前,驾驶员无话可说,以上种种违法行为,人民路中队以准驾车型不符、张贴其它车辆检验标志、改装车辆、报废车上路等4种违法行为对其开据强制措施凭证,该驾驶人将临处罚6000元,吊销驾驶证。
[编辑: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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